发布时间:2023-07-03来源:浏览量:次
2023年5月18日,太和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与太和华源医院签订拥军优抚医疗服务合作协议,拥军共建医院挂牌成立。协议内容如下:
一、针对现役及退役军人、包含家属的优惠政策
1、门诊优惠
(1)挂号费、普通诊查费及注射费全免;
(2)针对现役、退役军人及家属,门诊健康体检套餐费用优惠20%;
(3)现役军人及直系亲属常规健康体检免费,体检内容如下:血常规、肝功能6项、肾功能3项、常规心电图、胸片DR。
2、住院优惠
(1)优先就诊,优先挂号,优先住院; 针对现、退役军人及家属,住院就诊纳入医保报销范围自付部分优惠20%,获个人三等功的纳入医保报销范围自付部分优惠30%,获个人二等功的(战时三等功)纳入医保报销范围自付部分优惠40%,获个人一等功及以上荣誉的纳入医保报销范围自付部分优惠50%,烈士遗属纳入医保报销范围自付部分予以全免,优惠部分不含药品及材料费。
(2)每人单次优惠不超过1000元,当年累计不超过3000元;
(3)伤残军人可享受医院“绿色通道”待遇。
3、直系亲属优惠
(1)直系亲属指退役军人、现役军人本人的父母、配偶、子女;
(2)住院就诊纳入医保报销范围自负部分优惠20%(不含药品及材料费)
(3)单次最高优惠不超过500元,当年累计不超过2000元:
4、白内障复明工程优惠
(1)重点优抚对象:指定晶体实行零支付(由眼科解释);
(2)其他优待对象:按住院比例优惠。
二、下列情况不列入优惠范围
(1)交通事故病人;
(2)工伤病人;
(3)其他不列入医保支付的情况;
(4)意外伤害有他方责任的情况。
三、就诊需提供的材料
(1)本人优惠:退役军人优待证、退伍证、转业证、伤残证;现役军人军官证、士官(兵)证、学员证(军校生)。如证件遗失或姓名不符的请到当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和人武部开具相关证明;
(2)直系亲属优惠:退役军人、现役军人相关证件(不能提供证件者由所在乡镇退役军人服务站或县人武部开具证明)、结婚证、户口本等关系证明;对不能提供者,不享受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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